关于调整扩大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的公告
- 发布于:2020-01-17, 周五 12:41
- 点击数:5424
12月24日,财政部,发展改革委,工业和信息化部和生态环境部等部门联合发布了《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(2019年版)》,该清单自1月1日起实施。
本清单实施后,《财政部等13个部门关于调整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的公告(2018年第157号)》所附的清单同时废止。
附件下载:
信息来源:财政部
12月24日,财政部,发展改革委,工业和信息化部和生态环境部等部门联合发布了《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(2019年版)》,该清单自1月1日起实施。
本清单实施后,《财政部等13个部门关于调整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的公告(2018年第157号)》所附的清单同时废止。
附件下载:
信息来源:财政部